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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的那些机车皮衣,还差一辆摩托车来配!
在共享单车和汽车已经普及的今天,为啥本格要聊聊摩托车?
大概是因为这种冰冷的纯工业机械产物带来的荷尔蒙吧,四轮承载着肉体,而两轮承载着灵魂。
复古张扬的车身,质地精良的配饰以及轰鸣而过的骄傲,没有哪个男人不爱风驰电掣的速度和掌控方向的快感。一辆400CC 的摩托车,基本能够称霸城市的任何街道。你可以不喜欢摩托车,但没人会不向往自由。
每一个看似放荡不羁的背后,都饱含着对生活的热忱。爱摩托车的人从来不局限于车子的形式:公路、越野、巡航……美式的CHOPPER BOBBER,英式的CAFE RACER,在他们眼中各有各的味道。
摩托车的分类都有哪些
在不骑车的人眼里,机车和摩托车傻傻分不清楚,还可能会分为以下几种:
· 拉客的
“哥们去哪儿啊?坐车走了啊,火车站8块。”
· 外卖的
“您有新的订单,请及时处理。”
· 非主流青年
参考街上突突突的小踏板还有快手小马林。
但实际上,机车是摩托的台湾叫法。
摩托车按照排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助力车(50CC 以下) 小排量摩托(50CC -400CC )
大排量(400CC 以上) 重型摩托车(600CC 以上)
按发动机冲程可以分为:二冲车,四冲车
按发动机缸体又可以分:单缸,并列双缸,并列四缸(对摩托车来说直列四缸和并列四缸是一回事), L型双缸, V型双缸,V型四缸,水平对置二四六缸,并列三缸………
别以为买辆摩托车就可以骑,和汽车一样,摩托车也要考驾照。尤其是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后,除了电动自行车,电摩,轻便电摩和超标电动车都需要考驾照。摩托车(摩托)驾照分为D照(三轮),E照(摩托),F照(轻便摩托)三类,想要合法驾驶的朋友只用考个D照,就可以涵盖所有的摩托车种类。
▲周杰伦家的小小周
为什么一提起摩托车就总是哈雷
在美剧中,总能看到哈雷的身影:《终结者 2》里的哈雷肥仔定制版,《混乱之子》里克莱·莫罗骑着哈雷维森戴娜超级滑翔;《铁汉狂奔》里 1989 年款的哈雷 FXR,《荒野大飙客》里的哈雷 Sportster、《X 战警》里有哈雷 Titan V-Rod 和哈雷 VRSCA V-Rod……美国有一句谚语:年轻时有辆哈雷,年老时有辆凯迪拉克,此生了无他愿。美式巡航车哈雷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终结者2:哈雷Fat Boy
▲《混乱之子》
1903年,威廉·哈雷(WilliamHarley)和戴维森(Davidson)两兄弟在美国密尔沃基创立了著名的哈雷戴维森品牌。目前哈雷拥有约一万名员工,年营业额60亿美元,年销售26万台。除了摩托车产品,其配件的销售也占有非常重要的比重,还有品牌延伸的文化产品等。
哈雷摩托主要是重型摩托车 cruiser 这个类别,而它富有魅力的个人改装性,也是很多车迷爱它的原因。拥有一部哈雷摩托车仅仅是开始,让自己和车一起与众不同特立独行,才算是真正的哈雷玩家。大胆张扬,时尚前卫,是哈雷文化崇尚的标准。
其实早在1914年,哈雷就生产服装和配饰。早期的摩托车服装基本沿袭了西装样式,既保持了绅士风度又同可以时保护骑手不受伤害。玩其他摩托车的大多都会穿戴专业安全的头盔,骑行皮衣,手套,骑行鞋等。而骑哈雷的他们不一样,他们更喜欢戴复古个性的瓜皮盔,和各种款式的牛仔裤。
这大概是因为,哈雷文化的渊源来自牛仔文化,这种文化的根基就是那种在旷野上自由自在、纵横驰骋、胸怀广阔、放纵不羁的生活理念。即便是被禁锢在钢筋丛林的都市人,内心也希望自己是骑着摩托穿越美国西部的硬汉,就像公路电影里演的那样。
哈雷提升的是玩机械性能的质量和绝无仅有的个性,在车迷心中它不仅仅是一辆交通工具,更像一种生活态度的符号。即便霸道总裁,脱下西装,换上一身“哈雷服”呼啸而过,如同纵马驰骋,真切地触摸大自然的灵魂,远比坐在封闭的轿车中过瘾。
除了哈雷摩托,还有哪些值得选择?
对于热爱自由的车迷来说,哈雷是不懂车人心中的圣杯,懂车人的第n选择。要知道,拉风的美式巡航代表作绝不仅有哈雷戴维森(Harley-Davidson)一家,如今风头越来越劲的胜利(VICTORY)以及历史悠久的印第安(Indian),也都是名副其实的美式重型摩托车。
▲胜利:战斧黑炮
▲印第安重型摩托车中最著名的车型当属酋长系列
车友们有个这样的说法:有一种复古叫印第安,有一种激情叫哈雷,有一种暴力叫川崎,有一种霸气叫本田,有一种个性叫凯旋,有一种王者叫杜卡迪,有一种跨越叫KTM,而有一种声音就叫雅马哈。
虽然雅马哈的噪音一直为大家所诟病,但国内街道上大家见得比较多的大排量一般也是日系摩托雅马哈和本田,原因大概是因为这俩牌子适合新手,性能高价格低,维修保养比较方便,堪称实用派的代表。
一般来说如果想买纯代步的摩托,本格建议150CC 以下;代步兼顾玩乐,可以从250CC 开始;纯玩乐,起步600CC 以上。如果您是不差钱的土豪车友,哈雷、凯旋、杜卡迪、宝马请随意。
但不管买了什么品牌,都听说有人把平时下班通勤回家15公里的路程,骑成一段长达200多公里的翻山越岭的摩旅。
我想有件真皮夹克
在岁月中跌撞穿行,与我们一路相伴的除了亲友,还有一些附着身上的衣物。它们见证着我们的失意与得意,记录着我们的过往和当下。
我出生在长江下游南岸一个偏僻的村庄,自小便被贴上了“穷人家孩子”的标签。家里最高档、最值钱的一件衣物,是父亲当年在大学“半工半读”时学校奖励他的一件狗皮袄。
对这件狗皮袄,父亲爱惜有加,一直锁在家中的柳条箱里,仅在大冷天取出来加盖在棉被上,偶尔在春节拜年、外出做客时穿身上。有一次,我趁父亲不注意,把狗皮袄套在身上,开心地来回晃悠。那时,我仅有六七岁,父亲的狗皮袄套在身上就像穿了长袍一样。滑稽的模样,在引得姐姐、弟弟哈哈大笑的同时也招来了父亲的呵斥。父亲从我身上脱下皮袄,边抖尘边对我说:“你要好好读书,等考上大学,赚了工资,就有皮衣穿了。”父亲的话,我默默记在了心里。
20世纪80年代,我高中毕业,考上一所师范大学,成了村里第一个大学生。父母自然欣喜不已,特意把裁缝请到家,为我做了两身新衣服。刚参加工作、在扎染厂上班的姐姐,最懂我的心事,买了件棕色的皮夹克送我。
秋日已尽,冬天到了,我悄悄从旅行箱中取出那件皮夹克,与虚荣一起,穿在身上。此后数日,没引来羡慕不说,竟招致了同舍同学对皮夹克真伪的质疑。“格件衣裳灵光是灵光,皮像是仿咯。”上海同学的话,让我好没面子。
我仔细观察,皮夹克虽外观漂亮,但质地还真是人造革的。“本来就是人造革的么!”我辩解一声,暗自神伤。那件仿皮夹克,穿了不到一个冬天,便“皮面”毛糙、里子开裂了。我随手弃之楼道。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所偏僻的农村中学任教。20世纪90年代初,皮夹克十分流行,时髦青年趋之若鹜。冬天到了,学校几位家庭条件优越或早我几年工作的青年教师,穿着或棕色、或黑色、或墨绿色的皮夹克在校园出没,在人前晃荡,而我穿着的,只是一件质地厚重、款式老气的黑呢大衣——皮夹克成了我美好生活的向往。
工作后的第三年,我怀揣着省吃俭用攒下的450元钱上了县城。可是,我看上的皮夹克价格都在500元以上,最终选了一件打折后440元的黑色猪皮夹克。这件皮夹克是同款中卖剩的最后一件,商场经理见我穿上身后明显大了一号,又没得挑选,故而给了优惠。
“大就大些吧!总算有了件皮夹克。”我退而求其次,自我安慰着走出商场。
那件大一号的皮夹克,皮面黑亮,内衬棉里,既高贵又潇洒,既挡风又保暖,让我着实赶了回时髦,陪我度过了六七个寒冷的冬天,给了我最温暖的抚慰。
后来,随着教师收入显著增加,皮夹克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了。一次到浙江出差,我借机逛了趟海宁皮革城,以3300元的价格买了一件款式新颖、穿着舒适的黑色羊皮夹克,旧皮夹克则送给了与我身高差不多的父亲。父亲喜滋滋地穿着过冬,从未流露过任何嫌弃的神情。因为在他看来,儿子给的衣服,即便再旧,穿在身上也是暖和的。
新皮夹克才穿一年,便惨遭淘汰。因为进入新世纪,美观、轻巧、保暖的羽绒服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几年后,轻便、柔软的羊绒大衣一夜风行,成了时尚。我的皮夹克只能孤零零地栖身衣柜一隅,蒙染灰尘。
时尚总是不断地追赶、淘汰,还有轮回,谁还心存对皮夹克的渴望?抚今思昔,皮夹克时刻提醒我:要珍惜幸福生活的每一天。 (丁 东)